中国海关总署及农业农村部周五公告称,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德国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以防止德国非洲猪瘟传入中国。
公告称,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9月10日通报德国勃兰登堡州发生1起野猪非洲猪瘟疫情,为该国首次发生。为保护中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因此发布此禁令。
公告称,将停止签发从德国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撤销已经签发有效期内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启运的来自德国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公告发布之日前启运的来自德国的猪、野猪及其产品要加强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
同时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德国的猪、野猪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德国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