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上將傳國玉璽視為政權象徵,秦朝以和氏璧製成的傳國玉璽在元朝末年丟失,明清兩朝就未再製作傳國璽。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後,承接政權的中華民國政府在北洋政府時期與國民政府時期各製作了一枚國璽,中共建政時也製作了國璽。這3枚國璽經歷了推翻帝制後的戰亂年代,目前還有2枚還在使用,它們的來歷與使用也反映百年來中國政局動盪的一面。
清朝覆滅後第一枚中華民國國璽是在1914年由北洋政府製作,當時依《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訂定了《國璽條例》,並製作了一枚「中華民國之璽」。國璽以青白玉製作,印文屬圓角篆體,「中華民國之璽」6字豎書3行,雕工略為粗簡,印面長12.5公分、寬12.5公分、高7公分。因時日久遠與檔案散失,其材料來源與製作者已不可考。
北洋政府使用此國璽一直到1927年,張作霖領軍攻入北京瓦解了北洋政府,隔年張作霖帶著它返回東北,後因日軍侵佔東北而遺失。直到45年後的1973年大陸文革期間,這枚國璽與2枚同樣以青白玉製的「大總統印」、「陸海軍大元帥之印」一起在瀋陽現身,現在由瀋陽故宮博物院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