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申请程序
1、业务管辖区域
○ 原则上签证应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所属的领区签证处办理。
○ 韩国驻华使领馆领区如下:
- 驻华大使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
- 驻沈阳总领事馆: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 驻上海总领事馆: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
- 驻广州总领事馆: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 驻青岛总领事馆:山东省
- 驻成都总领事馆: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 驻西安总领事馆: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 驻武汉总领事馆: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 驻大连领事办事处:大连市的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新区(金州区,开发区,保税区)
○ 除以下签证之外的其他签证,申请人即便户籍所在地不在我领区,如实际居住地在领区,可在我使馆申请签证(是否需提交暂住证,请看
<以入国目的分类的签证所需材料>)
F 申请留学(D-2-1,至 D-2-6)、语言研修(C-3-1,D-4-1)等签证的在校生或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所属使领馆申请。
F 商务签证及在外同胞签证(F-4)中以法人企业代表、管理级职员资格申请的需核实公司情况的签证,应在公司所在地所属使领馆申请签证。
F 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签证(访问就业、雇佣许可者、结婚移民、永住权者家属),应在<无犯罪记录证明>签发地(户口所
在地)所属使领馆申请签证。
※ 免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访问就业再入国者(H-2-7)可不限制户口所在地递交申请
F 在外同胞(F-4)签证申请人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人, 同胞签证(C-3-8)申请人,可不限制户口所在地递交申请。
2、签证申请及领取时间
○ 申 请 ð 09:00 ~ 11:30
○ 领 取 ð 14:00 ~ 17:00
※ 申请结婚移民签证(F-6),需提前电话(8532-0419)预约,并须本人到我馆领事部递交材料。
3、护照剩余有效期
○ 从申请签证之日算起,签证申请人护照有效期需超过六个月以上。
○ (例外情况)却因亲属死亡等事由需紧急赴韩,同时可在护照剩余有效期内回国时,可以申请签证(需提交承若书)※从2014年11月3号起
施行
4、 签证申请方法及代办范围
○ 公务护照持有者: 通过中国外交部申请。
○ 所有种类签证,均可由本人、代办机构、代理人申请,但旅游签证(包括医疗观光)只能通过大使馆指定的代办机构(旅行社)申请。
※ 但已在线预约旅游签证的申请人、第三国公民可由本人直接来馆申请。
○ 通过代办机构申请:各类代办机构所能受理的范围之内的签证。通过我馆指定的优秀旅行社代办签证,可享受免交部分材料及缩短签证所
需时间等便利。
※ 请参考我馆领事部指定代办机构(优秀旅行社)名单
F 代办社可根据代办总件数、距离、交通费、其他使领馆的手续费,自主决定代办费。
○ 代理申请的范围:
- 家人或公司同事一同申请同一类签证时,可由其中一人申请
申请人的家属(2寸以内)在出示结婚证,户口本、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后可代为申请
公司等单位职员在出示委托书、代理人的在职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后可代为申请
5、签证加急服务
○ 适用对象:除公务护照持有者之外的所有申请短期访问签证(C-3)和“签证发给认证书”持有者和需要办理加急签证并被认可符合加急条件
者。
F 旅游签证(包括医疗观光)须通过代办机构(旅行社)办理。
○ 所需时间:4个工作日
(优秀旅行社代办签证、“签证发给认定书”的签证只需3个工作日)
※ 如需核实所提交材料的真伪或需领事面谈,加急签证所需时间也有可能延长。
二、签证费
(单位:人民币)
○ 以上是中国公民签证收费标准,其他国家公民的签证费按照其所属国与韩国政府之间的协定或互惠政策收取。
○ 签证拒签或虽申请了多次签证但获发单次签证的情况,均不予退还签证费。
三、签证签发所需时间(工作日)
○ 以上标准只适用于审查签证时不存在问题的一般情形,若需补充材料或核实材料真伪,审查时间将会有所延长。
四、 韩国人业务
○ 09:00-17:00 (中午不休)
* 以上对外开放时间外,不允许进入领事部内部。(除事件、事故等业务外)
五、关于出入领事部的介绍
○ 如要进入本领事部,请您出示您的有效证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护照等),经保安确认后,方可进入。这是为确保我领事部安全的必要
措施,请您予以积极配合。
* 更多的信息可以参考韩国驻华大使馆官网:
http://chn.mofa.go.kr/worldlanguage/asi
a/chn/visa/issuance/issuance/index.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