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共同社27日引述消息,东京奥运申办委员会在2013年申奥期间,向3间钟表厂商支付总计超过1000万日圆(约台币276.5万元),消息人士证实,委员会可能在同年9月投票决定奥运主办城市前,送礼给国际奥委会(IOC)委员。
报导指,东奥申办委员会在竞争最激烈的2013年5月至8月期间,分别多次向精工钟表、和光、MIKIMOTO(御木本)3间企业,支付超过1000万日圆。奥申委官员透露,委员会经常送出桌钟或笔,单份礼物价值介于1万至2万日圆,并称约100美元的礼物是合乎规定的。
理论上,国际奥委会禁止向奥运相关人士收受礼物,但也指出「根据地区习俗,仅允许价值较低的礼物」,但未规定具体金额。东京奥组委理事高桥治之表示,当时把价值1万多日圆的数位相机、数万日圆的精工钟表作为小礼物发送,此举仍在国际奥委会的伦理规定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