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上市的中国蚂蚁集团昨天表示,在中国以及全球范围内暂无直接可比公司,在数字支付与商业服务领域,其模式与腾讯的微信支付并不具有可比性;同时,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不存在实质性竞争。
据路透社报道,蚂蚁集团回复上交所首轮问询函称,在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领域,公司为用户提供全面的数字钱包解决方案,涵盖多种先进的数字支付功能,以及可以迅速、顺畅获取的数字金融和数字生活服务。
蚂蚁集团称,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支付服务的企业较多,中国国内市场由腾讯运营的微信支付也提供类似的数字支付服务,“但这些企业提供的支付服务和公司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业务存在一定差异,并不具有可比性”。
蚂蚁集团也表示,目前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业务定位存在差异,并不存在实质性竞争,但双方未来都可能进入现有业务范围之外新的业务领域,从而在这些新的业务领域产生竞争。
“根据《股权和资产购买协议》,除若干双方同意的例外情形或征得对方同意外,蚂蚁集团不得从事阿里巴巴集团不时从事的业务或其合理延伸,阿里巴巴集团也不得从事蚂蚁集团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
此外,如果公司拟投资双方业务范围外的公司,且投资比例或金额超过特定门槛,公司也需向阿里巴巴集团提供优先投资机会。这些安排可能妨碍公司为拓展生态而进行的战略投资。
针对上交所问询函对“是否存在侵犯其他方数据隐私的情况”的关注,蚂蚁集团回复函称,发行人对业务开展过程中获取的数据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进行独立的管理和运用。
“发行人制定了贯穿业务全流程的数据和个人隐私保护的内控制度,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各项合规要求;实施了必要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并建立了与所面临的安全风险相匹配的安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