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财政契约”正式生效
欧盟“财政契约”已于2013年1月1日正式生效。该契约为进一步协调欧盟内部财政和经济政策奠定了具有约束力的基础。这项又被称作《 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稳定、协调和治理公约》的契约为签约的欧盟国家制定了更为严苛的财政纪律,特别是要求签约国政府承诺在本国引入“债 务刹车机制”。
此外,该契约还赋予签约的欧盟国家平衡财政预算的义务,并设立自动惩罚机制,以加强各国在经济政策领域的合作。自2013年3月起, 欧洲永久救助机制——“欧洲稳定机制”(ESM)将只向批准了“财政契约”的国家提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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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欧洲稳定机制和财政契约铺平道路
位于卡尔斯鲁厄的联邦宪法法院2012年9月12日已作出决定,德国可以有条件地加入欧元区永久性救助基金欧洲稳定机制。宪法法院的法 官认为,如果通过国际法确保德国在欧洲稳定机制中的出资额度确实不超过1900亿欧元,那么批准欧洲稳定机制不违反宪法。此责任上限没有 欧洲稳定机制管理委员会内德国代表的同意不得擅自提高。
对于德国和欧洲来说是一个好日子
财政契约和欧洲稳定机制是联邦政府危机管理战略的基本要素。财政契约使欧元区国家继续为巩固其财政而长期努力。欧洲稳定机制使欧 元区获得了一个功能强大的工具,可以从整体上规避对欧元区的威胁。互助团结与明确的条件和义务与成员国层面的自我负责和结构性改革相 对应。“对于德国和欧洲来说这是一个好日子!”联邦总理如此说道。
联邦外长韦斯特韦勒对联邦宪法法院就欧洲稳定机制作出的裁决表示欢迎。 “这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它体现了我们宪法中支持欧洲一体 化的精神”2012年9月12日他说道。 “我们将继续为欧元和欧洲而努力。联邦宪法法院预先限制我们的责任义务是正确的也是必要的。不能要 求德国做超出其实力的事情。 (......)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通过财政纪律、促进增长和欧洲的团结共同克服债务危机。”外长说。
欧盟货币联盟
欧元的诞生:20年前,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 的一个简短仪式上揭开了欧洲合作的历史新篇章。1992年2月7日,欧洲共同体的12个成员国 的财长和外长共同签署了建立欧洲联盟的条约,并决定实行一种共同的欧洲货币。当时的外长汉斯-迪特里希·根舍和财长西奥·魏格尔代表 德国签署(Foto)的这份条约是通往建立一个政治联盟道路的决定性步骤,欧洲的政治决策者们至今都对此坚信不疑。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伟大进步”,欧洲议会主席马丁·舒尔茨这样说。
协议的重点是在外交政策和安全政策方面、以及司法政策和国内政策方面的合作,但决议中的一个特殊里程碑是从2002年起用欧元作为统 一货币取代德国马克、法郎和里拉。在马斯特里赫特,各国的签署者对稳定统一货币达成一致意见:欧元国家不应支出太多的钱、要慎重地对 待债务、做好预算。条约规定那些符合马斯特里赫特规定的国家, 国家债务最多不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60%,新债务最高不超过3%,通货膨胀 率最多只能超过那些最稳定国家的1,5%。
当时没有人能认真地预计,统一货币在20年后将经历一场严峻的考验。欧洲的国家和政府首脑于2012年3月签署了一个新的欧洲财政协议 ,对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不足之处进行了纠正。这是稳定欧元区、加强经济和货币联盟的一个重要举措。参加国有义务减少债务,在本国实行 债务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