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魏东9日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交通运输部确定13个地区成为首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
据中新社报道,13个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包括,河北雄安新区、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圳市。
魏东表示,《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印发以后,为加快推进交通强国建设,首批13个试点地区的工作有序推进。
魏东介绍,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将围绕设施、技术、管理、服务四大领域,开展22项试点任务。试点地区将在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综合交通一体化枢纽、智能交通、现代物流等方面先行先试。拟通过一至两年时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用三至五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
魏东称,交通运输部目前正在开展第二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