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3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5月13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
公告称,2019年5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美方 上述措施导致中美经贸摩擦升级,违背中美双方通过磋商解决贸易分歧的共识,损害双方利益,不符合国际社会的普遍期待。为捍卫多边贸易 体制,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中方不得不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调整加征关税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 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6月1日0时起,对已实施加征关税的600亿美元清单美国商品中的部分,提高加征关税税率,分别实施25%、20% 或10%加征关税。对之前加征5%关税的税目商品,仍继续加征5%关税。
中方调整加征关税措施,是对美方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的回应。中方希望,美方回到双边经贸磋商的正确轨道,和中方共同努力,相 向而行,争取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达成一个互利双赢的协议。
国务院: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
税委会公告〔2019〕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 则委员会决定,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根据我国利益相关方的申请,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商品排除出对美加征关税范围,采取暂 不加征关税、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退还已加征关税税款等排除措施。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试行办法见附件。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试行办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