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简称《标识办法》),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央视网星期六(3月15日)报道,为了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标识办法》。
《标识办法》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主要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两种形式,显式标识是指在生成合成内容或者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声音、图形等方式呈现并可以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隐式标识是指采取技术措施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数据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
《标识办法》也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本办法规定的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不得为他人实施上述恶意行为提供工具或者服务,不得通过不正当标识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随着人工智能(AI)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中共中央网信办今年将重点整治AI技术滥用乱象,打击借AI技术生成虚假信息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