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12日报导,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出,全国超大、特大城市正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分三类推进实施。一类是符合条件的实施拆除新建,另一类是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第三类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
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画分标准的通知》规定,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总人口超过1000万人,归为超大城市。目前有8个超大城市: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武汉。15个特大城市:杭州、东莞、西安、郑州、南京、济南、合肥、沈阳、青岛、长沙、哈尔滨、昆明、大连、佛山、苏州。
城中村普遍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大、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亟需实施改造。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各地正按照部署,扎实开展配套政策制定、摸清城中村底数、编制改造项目方案等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中村改造信息系统投入运行两个月以来,已入库城中村改造项目162个。
超大特大城市在城中村改造中,拆除新建的将按照城市标准规画建设管理,整治提升的将按照文明城市标准整治提升和实施管理。通过改造,可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宜居、韧性、智慧的现代化城市。
超大特大城市推进城中村改造,将坚持先谋后动,先行做好征求村民意愿、产业搬迁、人员妥善安置、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落实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等前期工作,确保不动则已,动则必快、动则必成。
坚持依法征收、净地出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由城市政府明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责任部门、征收补偿标准和程序等,并依法依规实行征收。
坚持多管道筹措改造资金,既可以由城市政府筹措资金,也可以引入社会资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给予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支持。城市政府对城中村改造负主体责任,统筹市域内改造资金安排,做到改造资金市域内综合平衡、动态平衡;对于整治提升类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将建立政府与村民、社会力量改造资金共担机制。
据指出,一部分集聚了产业的城中村在改造中将做好产业搬迁和转型升级,在摸清城中村产业状况的基础上,城市政府将安排好产业转移承接园区,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先行有序疏解集聚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