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国务院第四次常务会议决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印发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对部分药品进口关税进行调整 。
据财政部网站报道,为满足患者对进口药品的需求,进一步健全药品供给保障,提高国内医疗水平,增进人民健康福祉,此次调整将取消 28项药品的进口关税。
调整后,除安宫牛黄丸等中国特产药品、部分生物碱类药品等少数品种外,绝大多数进口药品,特别是有实际进口的抗癌药均将实现零关 税。
财政部指出,随着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目 录、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等多项综合措施的陆续出台,这将进一步降低中国国内患者,特别是癌症患者的药费负担,并有更多用药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