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宣布将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五年,但官方没有公布哪些城市将成为试点地区或详细的税率。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今天的会议上作出上述决定。
报道说,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中国国务院确定,将自国务院印发试点办法之日起算,期限为五年。
试点地区也将由中国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来确定。
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报道也说,试点过程中,中国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