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大厂特斯拉须支付1.37亿美元赔偿金。 (图/美联社)
美国加州联邦法院裁定,电动车大厂特斯拉对前非裔员工狄亚士长期处于种族歧视的工作环境视若无睹,因此必须支付1.37亿美元赔偿金。
民权律师奥冈(Larry Organ)今天告诉法新社:「这笔赔偿金额堪称是敲醒美国企业的一记警钟。」「别涉及种族主义行为,也不要允许种族主义行为持续存在。」
根据法庭文件,狄亚士(Owen Diaz)透过人力银行,于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间获聘为特斯拉佛利蒙特(Fremont)工厂的电梯操作员,他在那里受到种族歧视并处于充满敌意的工作环境。
狄亚士在2017年提起的诉讼说,在这间工厂工作的非裔美籍员工,经常遭受种族歧视的言词与带有贬义的图像羞辱。狄亚士的儿子也在同厂房任职。
狄亚士声称,尽管曾向主管投诉,特斯拉高层却对这种屡见不鲜的种族歧视事件置若罔闻。
旧金山联邦法院法官昨天裁定,特斯拉必须向狄亚士支付1.3亿美元的惩罚性赔偿与690万美元的情绪压力赔偿金。
法官做出上述裁决后,特斯拉发布人资副总沃克曼(Valerie Capers Workman)所写的部落格文章。沃克曼在文中淡化有关种族歧视的诉讼指控,但坦言在狄亚士任职期间,特斯拉的表现「并不完美」。
沃克曼写道:「除了狄亚士先生之外,还有其他3名目击者(皆非特斯拉约聘人员)在审判中作证,他们经常在佛利蒙特工厂听到种族歧视字眼(包括N开头的词)。」
「尽管他们都赞同在工作场合使用N开头词并不合宜,但他们也认为,在大多数时候,使用这种语言是为了表达『友好』态度,而且通常是非裔同事之间在使用。」
沃克曼表示,狄亚士提出投诉后,特斯拉已开除两名约聘人员并将一人停职,作为回应。她强调,自狄亚士开始为特斯拉工作以来,公司已做出一些改变,包括建立专门调查员工投诉的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