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粤港澳大湾区的「跨境理财通」实施细则落地,让个人投资进一步便利。 (shutterstock)
人行、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近日同时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分别公布跨境理财通在三地细则,伴随《细则》落地让「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将正式启动,首批产品最快可在10月中旬正式对外开放。据德勤与澳洲会计师公会联合发布报告,大湾区内有超过600万元(人民币,下同)可投资资产的家庭超过45万户,累计可投资资产总额至少2.7兆元,凸显市场潜力巨大。
据深视新闻报导,「跨境理财通」包含「北向通」和「南向通」,此次是南北向同时开放。港澳投资者和大湾区的大陆投资者,都可通过当地银行购买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并作出多项创新制度安排,包括业务统一使用人民币结算;也在防控金融风险方面有严密的机制安排等。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对展开「南向通」业务的大陆投资者,必须具有粤港澳大湾区的大陆9个城市户籍、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100万等条件。目前对「北向通」可投公募基金产品的管理人资质,未作额外要求。此外,「南向通」和「北向通」的总额度暂定为各1500亿元人民币,并对银行机构和公募基金的买卖行为做了规定。
将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 全国碳市场交易扩容
中共中央办公厅、大陆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研究发展基于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建立绿色股票指数,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具有生态、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林业、可再生能源、甲烷利用等领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意见》指出,要加快健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统筹兼顾、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强化激励与硬化约束协同发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此外,在发挥财税政策调节功能方面,《意见》提出,发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税费以及土地、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的调节作用。继续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落实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建设等相关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步探索对预算支出开展生态环保方面的评估。
《意见》指出,要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建立绿色采购引导机制,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支援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发展。 《意见》提出的改革目标是,到2025年,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完备。